北欧理事会
The Nordic Council—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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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日期】 1952年3月,丹麦、冰岛、挪威、瑞典四国就成立北欧理事会达成协议,1953年2月13日在哥本哈根召开北欧理事会第一次会议。1956年芬兰加入,1970年阿兰群岛和法罗群岛分别加入芬、丹代表团。1984年格陵兰代表作为丹麦代表团的成员与会。
【宗 旨】 1962年五国签订的赫尔辛基条约(北欧理事会宪章)规定理事会的宗旨是:维持和发展北欧国家间在立法、文化政策、社会政策和经济政策以及交通运输和通讯方面的合作。条约规定理事会对北欧合作进行探讨,向北欧国家部长委员会或北欧各国政府提出建议并促进其实现,以加强和扩大北欧各国间的合作。该组织是北欧五国议会和政府间的协商和咨询机构。近年来更多关注文化、儿童、青年、信息、可持续发展和民主问题。
【成 员】 五国:冰岛、丹麦、芬兰、挪威、瑞典;三个内部自治区:阿兰群岛(芬)、法罗群岛(丹)和格陵兰(丹)。
【主要负责人】 理事会主席团主席英厄·伦宁(Inge Lonning,挪威人),2002年10月任职,任期一年。
【总 部】 主席团秘书处设在丹麦哥本哈根。
地址:P.O. Box 3043, Store Strandstrande 18 DK-1021 Copenhagen K
【出 版 物】 《北欧政治》(Politik i Norden季刊),另设时事通讯(周刊)。在
www.norden.org网站上每日更新内容。
【组织机构】 (1)理事会:最高权力机构。由成员国议员中选出87名理事组成,瑞典、丹麦(包括法罗群岛和格陵兰)、芬兰(包括阿兰群岛)、挪威各20名,冰岛7名,任期一年。理事会内分为社民党、保守党、中间党、左翼党4个党团,自设秘书。每个小组至少由5个理事组成,代表至少3个国家。1996年起每年秋季在各成员国轮流召开,五国政府首脑和部长均可与会,但无表决权,也不选入理事会或主席团的其他机构。(2)理事会主席团:理事会休会期间的最高执行机构,包括一名主席和12名成员,理事会主席团主席通常是理事会召开全会时的东道国代表团的团长。主席团的作用是对政治、行政、安全和地缘政策进行规划。(3)理事会下设5个委员会:文化教育、福利、社会、环境保护和经济委员会。(4)预算监察委员会:负责对北欧共同基金资助的项目进行检查。(5)主席团秘书处:协助各国秘书处、党团进行理事会的预备工作。(6)各国秘书处:为各国代表团服务,负责会议预备、非凡事务顾问和公众宣传等工作。
1971年成立的北欧部长理事会是北欧五国政府间和北欧国家政府与北欧理事会之间合作与联系的渠道。部长理事会向北欧理事会会议提出建议,报告五国的合作情况。
北欧理事会各机构拥有共同的人事、财务和服务部门,2001年起,新闻处也合并为一个。理事会在圣彼得堡、里加、塔林和维尔纽斯设有新闻处。
【预 算】 2002年预算为7.87亿丹麦克朗,由五国按比例分摊。主要用于理事会设在各国的教育、文化、科研、环保等机构的工作。
【主要活动】 北欧国家间已经实现的主要合作有:统一的劳务市场,侨民相互享受侨居国的社会福利,设立北欧文化基金和工业发展基金,建立北欧投资银行等。瑞典、芬兰、挪威、丹麦四国1958年开始实施互免签证协定,冰岛和法罗群岛分别于1965和1966年加入。2000年3月,北欧五国同时实施《申根协定》。
2000年11月,第52届北欧理事会在冰岛首都雷克雅未克召开。会议在欧盟机构改革、波罗的海三国加入北欧理事会等许多问题上未能达成统一。重申瑞、丹、芬三国要在欧盟框架内协调立场,维护北欧地区的整体利益。
2001年10月,第53届北欧理事会在丹麦首都哥本哈根召开。波海三国继续作为观察员与会。本届会议最重要的议题是反对恐怖主义。北欧五国首相共同发表声明支持美国对阿富汗塔利班政权的军事行动,强调联合国在全球反恐斗争中的重要作用。认为反恐作战须有广泛的国际合作基础。关于北欧防务合作,丹、瑞、芬、挪四国计划于2003年前组建一支经过统一练习的北欧旅。并共同购置战斗直升机。会议呼吁继续深化同俄在包括反恐在内的各个领域的合作,将与俄合作确定为次年工作重点。会议还讨论了北欧经济发展、北欧多元文化及青年人参与等议题,决定进行内部工作调整,以进一步促进各国政府、议会与理事会间的合作。会议选举芬左翼联盟议员奥迪·奥亚拉(Outi Ojala)为下任轮值主席。
2002年10月,第54届大会暨成立50周年庆典在芬兰首都赫尔辛基举行。会议回顾了50年北欧合作的成果,确定了未来合作重点为信息服务、修改和简化现有北欧条约和统一北欧立法。五国政府首脑举行会晤并讨论了欧洲制宪筹备会议主席德斯坦公布的欧盟宪法草案,强调该文件只是个草案,不能作为未来欧洲宪法。会议还选举挪威保守党议员英厄·伦宁(Inge Lonning)为下任轮值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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